根据《科技部、教育部等五部委发布的关于改进科学技术评价工作的决定》等有关规定,科技成果评价工作由委托方委托专业评价机构进行。广东省汽车工程学会(以下简称“学会”)是广东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省级学术社团,具有开展科技成果评价的条件和资源,是专业的第三方评价机构。根据学会的工作安排,并依据学会一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决议通过的《广东省汽车工程学会科技成果评价工作规范(试行)》,学会正式开始承接汽车工程及其相关领域的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工作。
学会将独立、公正、客观地开展汽车工程及其相关领域的科技成果评价工作,以广东省汽车工程学会专家库为基础,采用库内和库外专家相结合,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,对被评价科技成果进行审查与辨别,对其科学性、创造性、先进性、实用价值或应用前景等进行评价,并做出相应结论。
各申请单位请认真阅读《广东省汽车工程学会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工作申报指引》,根据申报流程和评价材料要求,向学会提出申请。
附件:1、科学技术成果评价工作申报指引
2、科学技术成果评价申请表
3、科学技术成果评价资料
4、科学技术成果评价流程
联 系 人:朱 雪 020-22932674
徐 岩 020-22933888-6705
地 址: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金山大道东668号
广东省汽车工程学会
2018年2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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